8月18日,市公安局淮舜分局、市消防支队、集团公司安监局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就天津港“8.12”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,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。
检查组重点对73#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。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,公司认真落实隐患整改,下发“四定表”,限期完成。 (党群综合部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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